十幾年前看過一篇有關林奕華的文章, 正式認識這個人, 該文作者形容林奕華是現代黃蓉, 而我印象中一直覺得林奕華是走在潮流最先的文化藝術工作者, 一直沒有機會正式看林奕華任何著作或演出.
看了這本文化篇, 感覺上覺得林奕華後嘮叨, 書中大部份文章在99年至2000年, 書中沒有交代, 我想應該是在報章上的副刊專欄吧, 同一個話題說上十多篇, 每天的討論重心可能較昨天挪過了一點點, 但大部份又與之前重覆, 於是十幾天下來加起上來, 可能來來回回都是說著兩三個論點. 如果林奕華是走那種八婆仔路線還好, 可以潑辣地罵, 有時還可能可愛過癮, 偏偏林奕華又要走文化人路線, 又未能一語中的, 與陶傑那種一刀入要害成個反比.
書中首二十多篇文章比較近期大概是03至04年, 較多寫他自己的舞台創作和經歷, 也是我看這本文化篇所expect的, 林奕華提到香港沒有駐場劇目, 在倫敦很多劇目在一個場館一做經年, 已變成旅遊景點, 旅客必到, 驟耳聽上去香港似乎沒有足夠客源讓劇目駐場, 卻聽林奕華說劇團因為難找場地, 所以要東奔西走, 難得排到一個劇目, 只能做幾場. 聽上去好像難以置信, 我上次看<<香港, 醒醒!>>, 書中也說外國演藝團體想來香港表演, 也因場地爆滿而未能到港.
本地演藝團體要做駐場劇目是難一點, 因為本地演藝團體表演質素太參差, 而不少外地盛名的藝術團體來港表演, 場場爆滿.
書中又有好幾篇講述“貴族”樓盤廣告, 是回歸以來沒有停過的廣告內容, 那種反智, 嘔心, 無品, 兼無文化, 實在可卑, 又或者我和林奕華都無須強出頭來批評這種充滿洋人, 鬼妹, 歐洲宮廷, 中古禮服的豪宅廣告(而這些“豪宅”是可以位處公居下面, 或者美孚新村對面或者荃灣附近), 因為這種廣告的受眾從來都不是我或林奕華或香港人! 受這種廣告和推廣吸引的買家(不論香港人或內地人), 財大氣粗, 心羨“貴族”生活, 卻不肯下苦功修練貴族素質, 於是用錢來買, 求形似不求神似, 可卑!
Friday, November 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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