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30, 2007

等待香港.文化篇 --- by林奕華

十幾年前看過一篇有關林奕華的文章, 正式認識這個人, 該文作者形容林奕華是現代黃蓉, 而我印象中一直覺得林奕華是走在潮流最先的文化藝術工作者, 一直沒有機會正式看林奕華任何著作或演出.

看了這本文化篇, 感覺上覺得林奕華後嘮叨, 書中大部份文章在99年至2000年, 書中沒有交代, 我想應該是在報章上的副刊專欄吧, 同一個話題說上十多篇, 每天的討論重心可能較昨天挪過了一點點, 但大部份又與之前重覆, 於是十幾天下來加起上來, 可能來來回回都是說著兩三個論點. 如果林奕華是走那種八婆仔路線還好, 可以潑辣地罵, 有時還可能可愛過癮, 偏偏林奕華又要走文化人路線, 又未能一語中的, 與陶傑那種一刀入要害成個反比.

書中首二十多篇文章比較近期大概是03至04年, 較多寫他自己的舞台創作和經歷, 也是我看這本文化篇所expect的, 林奕華提到香港沒有駐場劇目, 在倫敦很多劇目在一個場館一做經年, 已變成旅遊景點, 旅客必到, 驟耳聽上去香港似乎沒有足夠客源讓劇目駐場, 卻聽林奕華說劇團因為難找場地, 所以要東奔西走, 難得排到一個劇目, 只能做幾場. 聽上去好像難以置信, 我上次看<<香港, 醒醒!>>, 書中也說外國演藝團體想來香港表演, 也因場地爆滿而未能到港.

本地演藝團體要做駐場劇目是難一點, 因為本地演藝團體表演質素太參差, 而不少外地盛名的藝術團體來港表演, 場場爆滿.

書中又有好幾篇講述“貴族”樓盤廣告, 是回歸以來沒有停過的廣告內容, 那種反智, 嘔心, 無品, 兼無文化, 實在可卑, 又或者我和林奕華都無須強出頭來批評這種充滿洋人, 鬼妹, 歐洲宮廷, 中古禮服的豪宅廣告(而這些“豪宅”是可以位處公居下面, 或者美孚新村對面或者荃灣附近), 因為這種廣告的受眾從來都不是我或林奕華或香港人! 受這種廣告和推廣吸引的買家(不論香港人或內地人), 財大氣粗, 心羨“貴族”生活, 卻不肯下苦功修練貴族素質, 於是用錢來買, 求形似不求神似, 可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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