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表面上是為市民追回十多萬公帑, 但實際上可能嚇跑了可以為大眾做事的有能之士.
在這個社會, 要利不要名較好, 為了那區區少錢, 賠上名聲, 不如在私人機構內扶搖直上, 為何要expose自己去這個做得好是應份, 做得不好罵得狗血淋頭的position?
說她貪心嗎? 打工仔為自己爭取利益有甚麼問題? 問題是批核的上司, 上面的把關不嚴, 就怪下面的不應爭取. 試問那個打工仔不喜歡升職加薪加福利?
臧小姐, 還是做私人機構吧.
Saturday, May 0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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