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3, 2009

再鄙夷, 再討厭, 也要結婚

如果一個男子為了愛情, 為了女朋友, 放棄了去外國工作而能令事業更上一層樓的機會, 人們會覺得他不長進, 為了愛情, 竟不顧事業.

如果一個男子為了家庭, 決定放棄去外國工作而能令事業更上一層樓的機會, 人們會覺得他顧家, 家庭為重, 十足好男人.

如果那個女朋友跟男子結了婚, 兩人組織了一個叫"家庭"的團體, 男子為了女子, 亦即是為了家庭, 而選擇留下, 那究竟是不長進還是顧家?

凡關女子, 關愛情, 都給妖魔化, 關家庭, 關親情的, 都給神聖化, 這大概是社會人倫在既得利益底下發展出的保護網.

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以發展了一套道德觀, 為何第三者就是狐狸精, 就是壞人, 就是因為他錯在"遲到"? 為何早到一步那個就是對的? 為何結了婚的妻子就是可憐的受害者, 為何婚姻以外非常深愛的那個是十惡不赦的罪人? 是誰教我們這些觀念? 這套觀念還不是用以保障這些所謂"大婆"?

不論你和她是如何深愛對方, 如何了解對方, 如何能為對方犧牲, 只是沒有那一紙婚書, 只怕連靈堂也不能進入半步.

或者結婚所帶來的保障, 結婚引來社會道德的壓力是必要的, 當日如果不是已結婚生子, 照片的女主角只怕早就給她的男人扔掉, 或者在輿論的壓力下分手, 但因為有婚姻和孩子帶來的保障, 附諸男人的道德壓力, 把分離的衝動適時壓抑下來, 挨過了最艱難的日子, 還不是一家人"平平安安, 齊齊整整"? 我是十分同情照片的女主角, 認為她們是受害者, 所以我也興幸她當時已結婚生子, 今天才保得至愛在身邊.

其實大部分女人都很聰明, 盡快結婚, 然後立即生子, 在文化社會道德的大環境下, 男人要離去的機會就大大降低.

也不到我逞強, 只是還淨下幾分辣性子, 希望不用以別人的生命來換取男人留在自己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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