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都不明白人們, 能放上網的東西, 都等如可以公諸於世, 即是說放上網的, 任何人都有機會看到, 不想人家知道的就不要寫在blog內, 不要貼上online album.
出身名校的男歌手把初生兒子的照片上載blog上, 之後流出街外就指被朋友出賣. Please, 請一下腦筋, 就算blog只是開放給少數朋友, 始終也在網絡世界, 外傳了有多奇怪呢, 請有點常識吧.
都是大家姐說得好, 如果有一天把那些內容放大掛在銅鑼灣SOGO門口也不介意的, go ahead.
所以我寫blog, 上載照片, 都當自己在海德公園發表演說, 說了出口就收不回來, 也不怕別人知道.
Friday, January 18, 200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