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大罵政府, 花這麼多錢去贊助本身已經很有錢的LV去宣傳自己的品牌, 但我反而覺得表面, 甚或實際上真心相信"只需"支付"部份費用"而可以請動LV來辦這個展覽是很化算, 有面子的功績, 來得更令人無奈.
反正錢也花了, 我才不會杯葛這麼蠢, 當然要來看看, 一早也知道是LV sponsor一些藝術家做一些藝術創作, 而又知道自己對這種contem art沒太大了解, 不過不要緊, 就當擴闊眼界.
當然最有興趣看的是展出LV的古物, 當年精製的旅行箱, 真想知道有多少個啃麵包儲錢買LV的OL知道, 其實LV是以做旅行箱起家.
最不明白是Marc Jacobs為何會與村上隆合作, 在LV的monogram上加上"可愛"的公仔圖案, 老實說我不懂得欣賞. 是因為日本客戶的市場龐大, 所以要加以討好嗎?
還有不太明白, LV跟舖滿了藝術博物館外牆POSTER的內容有什麼關係呢?
雖然很多不明白, 也不是特別了解展品, 也參觀了兩個半小時.
Saturday, July 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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